1、企业赔偿给职员的工伤费怎么样做账
企业赔偿给职员的工伤费,在做账时需依据企业的保险缴纳状况来具体操作。假如企业已经为职员缴纳了有关保险,那样会计处置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1.当发生工伤事故后,若企业先行垫付医药费,会计分录应为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这一步骤反映了企业垫付资金并等待保险公司或社保部门报销的状况。
2.假如医药费是由保险公司全额垫付的,那样企业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这表示企业已收到保险企业的报销款,并冲销之前的应收款项。
3.当保险公司仅承担部分医药费,而企业需要承担剩余部分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管理成本或应对职工薪资(公司负担部分),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这反映了企业需自行承担一部分成本的实质状况。
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成本范围。
包含治疗工伤的医疗成本和康复成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这类成本在处置工伤赔偿账务时也需予以考虑。
2、单位不赔工伤费解决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面对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状况,劳动者有多种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2.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筹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与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材料。
3.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立案,并给双方举证期和答辩期。
4.随后将进行开庭审理,对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仲裁委将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在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为了更有效地维护我们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请当地律师代理,寻求专业人士的远程指导服务,并请其帮助写作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3、工伤赔偿误工费确定方法
工伤赔偿中的误工费确定方法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中止工作同意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低于12个月。
若伤情紧急或状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合延长,但延长不能超越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月支付职工原薪资福利待遇作为误工费。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根据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生活不可以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类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单位在处置工伤赔偿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