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出货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辆、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由于赠与合同具备实践合同的特征,物权转移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2)赠与合同不具备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拥有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行使该项权利的要件是,无论赠与合同是不是已经履行,受赠人只须符合下列一种情形即可行使撤销权:
(1)紧急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须拥有前述三项事由,无论赠与合同是不是经过公证,赠与的财产是不是已出货,也无论赠与是不是具备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从这两种撤销权的条件可以看出,享有法定撤销权的赠与人可能同时享有任意撤销权,但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赠与人(在缺少法定事由时)一般不享有法定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