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拥有以下条约包含:
(一)用人单位的名字、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址;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风险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情。
劳动合同缺少部分必须具备条约就无效吗?其实不然,法律并没明确规定没必须具备条约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有效的基础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没违反法律法规。必须具备条约的缺少并不可以直接引起劳动合同的无效。
譬如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清楚,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条约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出货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规定至少明确了两层含义:1、劳动合同欠缺必须具备条约时并不势必无效,可以允许当事人补正;2、劳动合同欠缺必须具备条约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处置,司法机关也无权就此作出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因此《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并不觉得缺少第十七条规定的部分必须具备条约即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我们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中并未规定缺少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必须具备的条约的劳动合同是无效或部分无效。虽然劳动合同不完全拥有劳动合同的所有必须具备条约,但缺少必须具备条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约定的条约及其效力。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