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摔伤医院有责任吗
患者在医院摔伤,医院可能有责任,主要取决于摔伤的具体缘由,具体如下:
1.医院作为服务提供方,有义务确保病人在其场合内的安全,尤其是地面和环境的安全通行状况,若医院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存在不适当的缺陷致使病人摔伤,那样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具体来讲,并不是所有在医院发生的损害都是医疗损害。只有当病人在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时,才是医疗损害的范畴。
3.对于病人在医院内滑倒等意料之外状况,假如并不是由医疗行为直接致使,而应视为非医疗行为引起的普通人身损害。
4.判断医院是不是承担责任,就需要依据医院是不是存在过错,即是不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医院在什么情形下不担责
医院在以下情形下不承担责任:
1.病人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这包含病人拒绝同意必要的检查、治疗或手术等,致使损害后果的发生。
2.医务职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病人等紧急状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病人最后未能救活或出现了其他损害,医院也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医务职员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很难诊疗。对于某些疑难杂症或罕见疾病,因为当时的医疗技术和水平限制,可能没办法进行有效的治疗。在这样的情况下,医院也不应承担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即便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假如医疗机构或其医务职员也存在过错,致使病人遭到损害,那样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