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到位股东出售股权如何解决
未出资到位的股东欲出售其股权时,处置方法是:
1.应出售股东的责任:
补足出资:出售股东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虽然其出售了股权,但出资义务是基于其之前的股东身份产生的,不可以因股权出售而免除。
赔偿损失:假如由于出资不到位给公司导致损失的,公司有权需要出售股东赔偿损失。
2.受让股东的责任:
连带责任:假如受让股东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出售股东出资不到位仍受让股权的,公司有权请求受让股东与出售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假如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了解出售方出资不到位,受让方可以依据与出售方签订的股权出售协议需要出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2、未出资股东出售股权有效吗
找法网提醒,未出资股东出售股权的有效性并不是绝对,而需依据出售时的具体状况来判断。
1.《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股权出售的一般原则,即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出售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且经股东赞同出售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但这一规定并未直接涉及未出资股东股权出售的有效性。因此,在未出资股东出售股权时,若双方明知未出资状况且达成出售合意,同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出售行为应认定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