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筹资活动具体作案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非法筹资人承诺高额回报,制造“一夜暴富”的神话。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筹资,不法分子在筹资初期总是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筹资达到肯定规模后,便可能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或携款潜逃,投资者承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不真实项目。非法筹资人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以响应国家政策、革新创业等名义,以私募基金、众筹、保理等所谓新理财小技巧,编造各种不真实项目诱骗公众。
三是不真实宣传造势。非法筹资人擅长宣传造势,以召开各种商品推广会、年会等,聘请名人站台,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发广告、在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组织散发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法,大肆制造声势。
四是借助亲情诱骗。部分非法筹资人为增加营业额谋求不法利益,会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借助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话,收买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职员飞速蔓延,筹资规模不断扩大。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