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是什么原因及对策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家庭“冷暴力”大多出目前常识分子家庭。因为本身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就使用这种更“高级”的暴力方法。在家庭矛盾爆发时,夫妻双方选择“冷暴力”,企图以无声对抗有声,用沉默表示不满,事实上如此选择是于事无补的。交流,可以说是两性生活永恒的话题,也是家庭生活的精髓。夫妻之间若没语言交流,就像两个凑巧站在一个电梯里的陌生人一样,分手是势必的。
在冷暴力处境中的男女,身心都会受伤,特别是女人,与直接的肉体折磨导致的健康损害同样紧急。俗话讲:语言是打高兴灵的钥匙,面对矛盾需要正视它,回避是没出路的,当矛盾积累到适量时会发生质的变化,冷暴力就像埋藏在夫妻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假如不随时发现准时排除,大概引燃,后果将不堪设想。另外因为冷暴力使受暴的一方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比较容易发生婚外情,这是施暴方不期望看到的。所以夫妻间解决矛盾的最好方法是交流,冷落、漠视他们、性惩罚等各种精神虐待都是不可取的。
“冷暴力”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做法,现在还没更好的解决方法。在西方,夫妻一般会同意“婚姻治疗辅导中心”的咨询。在国内,类似的机构极少。即便不去同意心理治疗,双方也应打开心扉,加大交流和交流,解高兴结,让“冷暴力”不再害人害己。至于“被施暴者”要破除“家丑不可外扬”、“委曲求全”的陈腐观念,一旦认定与他们和好无望,实在没办法再保持下去的话,就要勇敢作出决定。与其保持一个没亲情、没爱的家庭空壳,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来,重新探寻我们的幸福。
家庭婚姻问题专家指出,“冷暴力”对受害人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常常会导致受害人产生紧急精神疾患。但因为其隐蔽性非常强,法律制裁的操作困难程度较大,现在法律界对此还没明确界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丢弃,因而对这种行为的处置办法是,轻者可视为违反夫妻双方应尽的抚养义务,紧急的可以归为丢弃。
冷暴力对策
国内已经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遇见冷暴力可以申请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交易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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