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走了户籍地在哪儿
户口迁走了,其户籍地也随之变更为新的户口所在地。然而,这里需要明确一个定义上的区别,户籍地与籍贯是不一样的。
1.户籍地是指个人目前户口簿上登记的所在地,它伴随户口的迁移而发生变化;
2.籍贯则是指祖居地或原籍,即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它与户口迁移无关,不会因户口的变动而改变。
因此,针对“户口迁走了户籍地在哪儿”的问题,答案是:户籍地已变更为新的户口所在地,但籍贯维持不变。
2、迁完户口后户籍怎么样填写
迁完户口后,在填写有关资料时,户籍一栏应填写新的户口所在地。
1.如前文所述,户籍地是指个人目前户口簿上登记的所在地,它伴随户口的迁移而自动更新。
因此,在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后,个人的户籍地就已经变更为新的所在地,在填写户籍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防止因填写错误而致使麻烦。
2.应该注意的是,籍贯一栏的填写与户籍地不同,它应填写为个人的祖居地或原籍,且不会因户口的迁移而发生变化。
3、户口迁移的具体办理程序
户口迁移的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报迁出登记:
公民需持有关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户籍民警需审核有关材料和手续,问明迁往地址、迁出缘由和迁出人数。
对符合迁出登记规定的,当场办理;对凭证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开具《补充材料书》;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讲解了解。
2.注销原户口:在迁出者《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
3.签发《户口迁移证》:户籍民警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这是户口迁移过程中的要紧凭证,需妥善保管。
4.填写《迁出登记表》:填写有关迁出登记表,作为户口迁移的备案材料。
5.存档备查: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这是为了确保户口迁移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6.后续处置:
公民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不迁或迁出后未落户又返回原居住地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可依据状况恢复常住户口。
因故延期而使迁移证超越有效期的,可补发新的迁移证。
丢失迁移证的,可在证件有效期内补发新的迁移证。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类后续处置手段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户口迁移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