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彩礼退吗
结婚不到一年,彩礼是不是退还,需视具体状况而定,假如双方婚姻关系中出现了特定情形,彩礼是需要退还的,具体来讲:
1.假如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举办了结婚典礼或同居,彩礼仍需退还。
2.彩礼的给付是基于双方以后会登记结婚的预期,若该预期未能达成,则彩礼应予退还。
3.假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并未一同生活,彩礼同样需要退还。
4.彩礼的给付不止是一种物质交换,更象征着双方一同生活的意愿,若该意愿未能达成,则彩礼的给付目的未能达成,应予退还。
5.假如结婚以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那样在离婚时,彩礼也应予以退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赖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办法保持当地基本生活质量。
2、什么状况下彩礼不予退还
找法网提醒,在以下几种状况下,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1.数额较小的礼物,如平时的小额转账、小礼物等,一般视为恋爱期间的正常赠与,不予返还。
2.交往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如表达爱意的首饰、衣物等,同样视为赠与行为,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假如由于给付彩礼一方的过错致使婚约解除,如存在欺骗、隐瞒等行为,那样彩礼返还的比率会相对较小。
若是由于同意彩礼一方的过错致使婚约解除,彩礼返还的比率会相对较大。
4.假如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根据风俗举办了结婚典礼,彩礼已经转化为一同财产或者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以两年以上为限),彩礼也可不予返还。
6.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彩礼同样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彩礼也不予返还。
8.在婚约存续期间,假如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彩礼也不予返还。
离婚时彩礼退还法律规定
离婚时彩礼的退还,主要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分别规定了离婚时夫妻一同财产的处置和夫妻一同债务的清偿,但并未直接规定彩礼的退还问题。
2.在实质操作中,彩礼的退还总是需要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结合上述提到的各种原因进行综合考虑。
3.假如双方可以协商一致,那样彩礼的退还问题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置。
4.假如协商不成,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双方的实质状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彩礼的给付和用状况等原因,以确定彩礼是不是应予退还与退还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