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有诉在美国自费留学的陈德珍离婚案
王宝有与陈德珍的离婚案件涉及多个方面,包含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配与双方的个人背景。
第一,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问题,证据显示王宝有和陈德珍自1960年结婚以来,因为家庭矛盾,他们从1974年开始经济上分开,夫妻感情渐渐淡漠。
这种长期的离别和感情疏远是他们提出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表明在财产分配问题上,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建议。
最后,关于双方的个人背景,王宝有61岁,原系江西丰城矿务局工程处医院主治医师,已退休。
而陈德珍56岁,曾任江西洛市矿务局职工医院工作。
这类信息提供了他们的基本状况,但对于理解案件的具体细节帮助不大。
综上所述,王宝有与陈德珍的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分配问题。
在感情方面,长期的离别和感情疏远是致使他们决定离婚的重要原因。
在财产分配方面,双方可以就一同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