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了房屋给孩子后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了房屋给孩子后,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来的。
1.离婚时,夫妻双方将房屋赠与孩子,这一行为一般被视为对双方财产分割的一种约定,具备法律约束力。
2.即便双方尚没有完成过户流程,将房地产正式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可以简单地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
3.赠与行为一旦作出,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就应当遭到诚信原则的约束,双方应当全方位履行我们的义务。
因此,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不然不可以随便变更或撤销这一赠与行为。
2、离结婚以后后悔给房屋如何解决
法律快车提醒,离结婚以后,假如一方后悔将房屋给了孩子,是大概通过法律渠道争取回部分或全部房地产的。但这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
1.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假如另一方发现一方在离婚时隐藏、毁损夫妻一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2.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房屋原本是夫妻一同财产,且赠与行为存在上述不当情形,那样法院或许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从而大概将房屋部分或全部收回。
3.假如双方只不过后悔赠与行为本身,并未发现上述不当情形,那样一般没办法直接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房屋。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法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