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写了公司不让走如何解决
辞职报告已提交但公司不让走的状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与公司进行进一步交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提醒公司遵守法律规定。
2.假如交流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控告,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置。
3.假如劳动者的权益遭到损害,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除去上文提到的第三十七条关于预告解除的规定外,该法还规定了其他状况下的劳动合同解除。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依据第三十七条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满后,除去预告解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其他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假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该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状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等。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充分知道这类法律规定,以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拒开辞职证明怎么样处置
公司拒开辞职证明是违反《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1.依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假如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有权需要用人单位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面对公司拒开辞职证明的状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与公司进行协商,需要公司依法出具辞职证明。
假如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控告,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出具辞职证明。
假如劳动者的权益遭到紧急损害,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辞职报告、交流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