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拆迁结婚以后房屋下来离婚如何判
结婚以前拆迁结婚以后房屋才下来,离婚时房地产的归属权主要取决于拆迁前的房地产所有权,具体如下:
1.结婚以前老宅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点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2.当结婚以前的房地产在结婚以后被拆迁,所补偿的房屋并不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该房地产仍应归夫妻一方所有,不是夫妻一同财产。
换句话说,假如结婚以前的一方拥有老宅的产权,在结婚以后该房屋被拆迁,所得的新房地产仍归该方所有,离婚时他们无权倡导分割。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结婚以前个人财产的尊重和保护。
2、结婚以前房结婚以后加名离婚怎么样分割
找法网提醒,对于结婚以前购买的产品房,原本应是结婚以前个人财产。
1.假如结婚以后双方赞同在房地产证上加上他们的名字,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对他们的赠与。因此,一旦房地产证上增加了他们的名字,该产品房即由夫妻一同共有。
2.在离婚时,他们有权分得该房地产中应得的部分。
3.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房地产证上加名),赠与方一般无权撤销赠与。因此,在做出此类决定时,双方应慎重考虑。
结婚以前男方首付结婚以后房地产判决
对于结婚以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地产,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的状况,离婚时该房地产的归属权问题相对复杂。
1.该房地产的登记方(即首付支付方)在离婚时有权倡导该房地产的归属权。
2.因为结婚以后双方一同还贷,因此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包含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3.这一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中有明确规定。
4.在实质操作中,双方可以第一尝试通过协议处置该房地产;假如没办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和实质状况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