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年仅6岁的亮-亮被妈妈一纸遗嘱“送”给了小姨抚养,亮-亮的财产也一并由小姨代管。两年后,亮-亮、亮-亮爸爸与亮-亮小姨之间竟为该份遗嘱展开了一场又一场官司。
妈妈遗嘱留下“后遗症”
1996年,来自新疆的于-洋与兰州女孩田-丽相识后,便非常快在兰州结婚。
1998年十月,田-丽顺利产下一男宝宝。在1998年年底,田-丽与老公经过商量后,将哥哥筹备供应的房屋买了下来。然而?**玻埃埃材辏吃拢?因性格不和,田-丽与于-洋经协商后离婚。
年初,田-丽因忽然患病过世,在她患病弥留之际曾立下了一份遗嘱,将儿子亮-亮委托给妹妹田-美抚养监护,房子等财产也由妹妹田-美代管,遗嘱中还将我们的身故保险金中的一半分给了田-美,另一半留给亮-亮也由田-美代领。
爸爸追讨儿子监护权
田-丽死后,于-洋多次找到田-美,需要由他抚养和照顾儿子。但均遭到了拒绝。,于-洋一纸诉状将田-美告上了法庭,需要法院变更抚养关系,判令由他实行孩子的监护权。在审理这起抚养权纠纷案时,法院觉得,亮-亮的妈妈过世后,其爸爸理应付亮-亮具备监护权,法院遂一审判决亮-亮归爸爸于-洋抚养。
告小姨返还房子和保险金
儿子要了回来后不久,亮-亮又将照顾自己一年多的小姨告上了法庭,而其爸爸却以儿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这个案子的缘由是:亮-亮的小姨拒绝腾交房子,也拒绝给亮-亮返还代管的8000元的身故保险费。为此,亮-亮请求小姨归还房子,由爸爸来履行其财产的代管权。
法院通过审理,在于-洋提供的一份离婚协议上查明:于-洋与田-丽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夫妻二人购买的房子产权归儿子亮-亮所有。
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诉争房地产归原告亮-亮所有,该房子由其法定代理人于-洋履行财产代管权;被告田-美返还原告亮-亮妈妈田-丽身故保险金8000元。一审判决后,田-美不服提起了上诉。现在该案正在重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