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借助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含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备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观方面不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借助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的方法将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而侵占罪表现为将代为别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犯罪客体不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含公司财物;侵占罪所侵犯的别人而非单位的财产,即系为自己保管的别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