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债权债务的处置是困扰法官的难点。司法讲解对这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比如,一方结婚以前欠的钱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假如债权人能证明所欠债务用于结婚以后一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一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一同偿还。结婚以后一方所欠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夫妻一同偿还。但假如夫妻一方可以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的债务,或者夫妻已有财产归属约定的,那就哪个欠债哪个还钱。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置的,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讨债。这样的情况下,一方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倡导追偿,法院也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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