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部律师网

西部律师网

西部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特别自首对什么行为减轻处罚

www.fjydqs.com 2025-03-19 刑事辩护
1、

特别自首对什么行为减轻处罚

特别自首是对被司法机关指控、尚未判决的罪行中的有关行为减轻处罚。这里的“有关行为”主如果指犯罪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罪行。具体来讲:

1.特别自首的首要条件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同意审察与裁判。

2.特别自最重要求对如实供述的罪行进行减轻处罚。这需要犯罪人不只要供述我们的犯罪事实,还要确保供述的内容真实、准确。

2、

特别自首包含什么情形?

找法网提醒你,特别自首主要包含以下情形:

1.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自首。这种犯罪嫌疑人在被司法机关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是特别自首。

2.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这种罪犯在服刑期间,假如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尚未被学会的罪行,也是特别自首。

应该注意的是,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在本质上都是自首,但它们在投案时间、投案方法与所供述的罪行等方面存在肯定的差异。

3、

特别自首后怎么样处罚?

特别自首后的处罚原则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与自首的机会等原因综合考虑。

1.对于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由于这种犯罪嫌疑人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体现了其悔罪态度和主观恶性的减弱。

2.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应该注意的是,虽然特别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特别自首的犯罪人都会获得减轻处罚。

Tags: 刑事辩护 从轻和无罪辩护 自首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