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意拖欠如何概念
恶意拖欠是指企业恶意拖欠劳动者薪资的行为。这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紧急侵犯,不只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的诚实信用原则,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原因。
恶意拖欠薪资的具体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1.企业隐匿财产、恶意清偿债务、虚构破产或破产状况,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财产转移或处分行为;
2.企业负责人逃跑、藏匿,以防止支付薪资;
3.企业隐匿、销毁或篡改与劳动报酬有关的账目、职工名册、薪资支付记录和考勤记录等材料;
4.采取其他任何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2、恶意欠薪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恶意欠薪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犯罪客体:恶意欠薪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侵有劳动者的财产权,使其劳动成就没办法得到应有些回报,又侵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市场的公平角逐和诚实信用原则。
2.犯罪主体:恶意欠薪罪的犯罪主体为用人单位,这包含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形式。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须其推行了恶意拖欠薪资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3.犯罪主观方面:恶意欠薪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用人单位明知我们的行为会致使没办法发放薪资给劳动者,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种主观恶意是构成此罪的重点要点。
4.犯罪客观方面:恶意欠薪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拖欠劳动者薪资,并且在劳动者催收后仍不归还或者逃匿,且数额较大或情节紧急的行为。
3、恶意欠薪会带来什么社会风险
恶意欠薪行为带来的社会风险是极其紧急的,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紧急侵害了海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薪资是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甚至是唯一生活来源。恶意欠薪行为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成就和财产权,对他们的存活导致了巨大的威胁。
2.紧急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律快车提醒,恶意欠薪行为紧急破坏了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劳资双方产生信用危机,导致双方的对立和冲突。
3.严重干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中国,因为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现象长期存在,用工单位总是处于强势地位。为了达成收益最大化,一些用工单位压低劳动者的薪资甚至恶意欠薪。
而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总是是劳动力市场的弱者,他们付出艰辛劳动却最易遭到恶意欠薪的伤害。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和权益受损的现象假如不能到准时有效的解决,将严重干扰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