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责任认定书如何复核
对交通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的办法是当事人需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处置该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逾期提交复核申请,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并书面公告申请人。
1.复核申请书中应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且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复核申请的详细步骤和需要得以明确。
3.若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该部门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复核申请及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2、交通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找法网提醒,交通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置交通事故的要紧证据,具备法律效力。该认定书详细记载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1.在起诉他们时,当事人可依据责任认定书来需要他们进行赔偿,同时结合因事故所垫付的成本及有关损失,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及送达需要,进一步确立了其法律效力。
因此,在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必不可少的法律依据。
交通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限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十日内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
1.如需要对事故进行检验、鉴别,则应在检验、鉴别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详细步骤包含: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立即报警,交警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调查;
依据肇事者是不是逃逸及是不是需要检验、鉴别等状况,在相应时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重新鉴别或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