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些法律特点是:
1.共有些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公民和法人,如某一所房子是甲、乙两人所有。在这一点上共有与其他财产所有权形态不同,它的主体是多数人,而不是单一主体。
2.共有些客体也是特定的独立物。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可以分割为每个部分由每个共有人分别享有所有权,而是由每个共有人享有其所有权,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3.共有人对共有物或者根据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共有人对于自己权利的行使,并非完全独立的,在很多状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的利益的制约。
共有和公有是两个不一样的定义。共有财产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每个共有人依法律的规定或约定享有所有权,他们是共有财产的一同所有人。而公有则不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大家国家,国家所有些财产和集体所有些财产,都是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只有国家才能代表全体人民享有国家财产所有权,任何一个公民、法人都没这种权利。集体组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组织,只有集体组织才享有集体组织财产所有权,集体组织的任何一个成员都不享有这种权利。
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类型的所有权,而是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所有权间的联合。比如,全民所有制组织、集体组织、公民之间与他们相互之间,进行各种协作,如联营,都会产生共有关系。民法典确认了两种共有形式,即按份共有和一同共有。共有关系适用于很广泛的范围,它对促进专业化协作的进步,充分发挥物的功用,便利大家的生活具备要紧有哪些用途。共有财产关系的产生,大致有两种缘由:一是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如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有;二是依合同约定产生的,如3人一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以合同约定各人享有些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除去普通的共有形态以外,还有准共有。
准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一同享有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一般地说,现代各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些规定,是专门对所有权的共有状况而言的。但在实质日常,还存在着很多对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如两个以上的人一同拥有他物权、常识产权、债权等。因而各国民法典在规定了共有规范将来,大都设有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准用共有些有关规定。
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在准共有时,到底应当适用按份共有还是一同共有些规定,应当视具体状况而定。若是数人基于某种一同关系而共有一财产权时,应准用一同共有些有关规定,其他则应准用按份共有些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