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老任是一位高级工程师,有一子一女。两年前,老任的女儿因车祸死亡,留下一个女儿小任。不久,老任也因伤心过度过世,留下了8万元存款。老任的儿子将财产全部拿走,老任的外孙女小任觉得自己也有继承权。于是,小任将舅舅告上法庭,需要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法院最后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爸爸或者妈妈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成立,需要拥有有关的条件,如被代位继承人需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不受辈分的限制,同时,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子女需要生前享有继承权。此外,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