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话是否要回当地办理
离婚并未必都要回当地办理。通常来讲,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是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状况如下:
1.若双方都在当地有常住户口,那样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手续。
2.若一方常住户口在当地,另一方常住户口不在当地,且双方赞同在当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在当地办理。
3.若双方都不在当地常住,而是在其他地方居住,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总之,离婚办理的地址主要依据双方的户口状况、居住状况等来确定,不同状况可能有不一样的办理地址。
2、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可行吗
1、离婚的话是否要回当地办理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分两种状况。
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可以异地办理。由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在肯定条件下可以异地办理。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所以,诉讼离婚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在异地进行。
3、异地离婚能否在当地走法律程序
异地离婚可以在当地走法律程序,但有条件限制。
若是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可以在异地的当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常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所以,若满足相应条件,可在当地法院走诉讼离婚程序。
当大家探讨离婚是否要回当地办理这个问题时,要了解离婚的办理地址有多种状况。通常来讲,若是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若是诉讼离婚,状况会有所不同。对于常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那样具体到你的状况,你是不是了解自己更合适哪种离婚方法呢?又该怎么样确定我们的常住地或常常居住地呢?若你对离婚办理地址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