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同财产房屋被一方卖了,如何解决
夫妻一同财产房屋被一方擅自供应时,另一方有明确的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权益:
1.若一方未经另一方赞同便供应夫妻一同共有些房子,且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那样另一方倡导追回该房子时,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2.一旦房子完成过户,被供应方将很难直接要回房子。
3.但假如夫妻一方擅自处分一同共有些房子给另一方导致了损失,那样在离婚时,受损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对此应予支持。
因此,面对此类状况,受损方虽没办法直接追回房子,但可以通过法律方法需要供应方进行经济赔偿。
2、夫妻购房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你,夫妻购房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情以确保自己权益不受侵害:
1.要知道房地产证上的登记信息。尽管房地产可能是夫妻双方的一同财产,但假如房地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那样在供应房子时,另一方若未赞同,或许会面临交易合同效力的问题。
此时,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将遭到法律保护,只须其购买行为符合善意获得的要件,交易合同即被视为有效。
2.在签订定金合同或交易合同时,应确保所有产权人或其代理人均在场并签字。假如只有一方签字,而事后该方反悔,购买方需要知道该方是不是为唯一产权人或有无代理权。
若存在其他产权人或代理人未赞同供应的状况,购买方可能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让所有共有人都签名,并核对其身份。
3.对于夫妻一同购房的状况,无论房地产证上是不是登记了双方的名字,供应房子时都应获得双方的赞同。
假如一方擅自供应,另一方有权倡导赔偿损失。同时,购买方在购买共有房地产时,也应核实供应方是不是具备完整的处分权,以防止陷入非必须的法律纠纷。